“我的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按理说有独生子女陪护5天假期,但是公司反馈江浙地区有独生子女陪护假,上海没有此假期。”2023年11月,有媒体报道称,在上海市委领导信箱中,一名独生子女表达了希望独生子女陪护假能全国统一的愿望。2023年11月8日,“独生子女护理假”登上热搜。
其时,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回应,该委将加强与市人大、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开展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的调研。
2024上海两会期间,上海市政协委员、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金可可带来了《关于为父母60周岁以上子女增设护理假的提案》,希望进一步推动上海为父母60周岁以上的子女增设护理假,增强家庭养老保障能力,应对老龄化社会。
上海市卫健委发布的2022年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监测统计信息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553.66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36.8%。“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与之形成对比的是,独生子女面临的父母照料、养老压力愈发明显。而且在上海,居家养老仍是大部分上海老人的选择。”金可可谈道。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5号)规定“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为应对这一问题,各地政府近年来也密集制定政策,出台了独生子女护理假相关规定。福建作为最早将带薪护理列入法规的省份,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对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实行特殊照顾制度规定即独生子女十天护理假(陪护假)政策: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十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