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6日,阿拉善盟阿左旗公安局新华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微信昵称为“彭某某”的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一条信息,内容大致为“阿左旗辖内某事业单位出现20多名艾滋病感染患者……”。该消息很快在微信群中被转发、传播、议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阿左旗警方立即根据该消息的传播链进行全面细致排查,找到消息发布者彭某某了解事情真伪。经查,彭某某通过手机“翻墙”软件,进入外网的聊天群浏览到该消息,为引起他人关注,未经核实就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其中李某某将彭某某的微信朋友圈消息截取保存并向微信好友散布。
彭某某、李某某对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阿左旗公安局依法分别给予彭某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李某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正所谓“三人成虎”“人言可畏”,造谣传谣,扰乱的是人心、影响的是社会正常秩序,彭某某、李某某最终因自己的不理智行为付出了惨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