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也应该清洁、文明,任何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禁止传播淫秽物品,但仍有不法分子抱着侥幸心理,利用网络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取私利,有的犯罪分子甚至还直接下场,亲自偷拍然后转卖。本案中,“00后”被告人为蝇头小利,利用互联网贩卖、传播偷拍类黄色“小视频”,虽获利仅360元,但因多次传播,情节严重,已然构成犯罪,最终锒铛入狱。
基本案情
21岁的张某在某宾馆打工,工作之余,为了寻求刺激,便通过在黄色网站下载或向他人购买等方式,获取到一批偷拍类的“黄色”视频,用于观看,以打发空虚无聊的时间。
后来,张某转念一想,自己手上拥有大批“黄色”视频,何不通过网络转卖给他人观看,自己也能够借此赚点小钱。于是,为获取“客源”,他在诸多视频网站的评论区留下“视频你懂的”“想看的私聊”等暗示性评论,吸引网友给其发私信,然后与网友互加QQ、微信,通过社交媒体完成淫秽物品交易,先后贩卖、传播偷拍类“黄色”视频29部,每部价格几块到几十块不等。2021年7月至2022年11月期间,张某通过贩卖、传播淫秽视频获利人民币共计360.87元。为了获取更多的视频资源,张某还偷偷进入公厕拍摄女性如厕视频,曾两次被处以行政拘留。
后张某因在网上贩卖淫秽视频被公安机关抓获,公诉机关以其犯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裁判结果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