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佛山一家超市内,一名男子到店买槟榔,在没付钱时拆开发现中奖了。男子找老板兑奖时却遭到拒绝,之后报警。
民警到场后对事情经过进行询问,老板对民警说,男子还没付钱就开了,开了后就中了一包,都没买怎么中?
民警反复询问男子是否有给钱,男子表示准备给钱时发现中了一包,还没来得及给钱,找老板兑换时就说不行。
民警向男子解释说,应该是要先付钱,中了之后再兑换,不买怎么中奖呢?
图源:星视频
有网友表示,男子这是零元购吗,买一中一,不是一分钱没有付,就拿走一包,你付了一包的钱,可以拿走两包。
还有网友称,付款至少人家有钱赚,你倒好,一分钱不想着付款,想要空手套白狼。
那么,从法律层面来看,双方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头条号作者“大兵叔叔”@大兵叔叔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中奖的前提是双方存在买卖关系
本案中,男顾客购买了一包零食,当男顾客拿到零食,准备到前台结账的时候,实际上,这个时候,零食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到了男顾客的手上了。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此时这包零食的所有权归属男子没有问题,男子的义务就是将零食的购买款项给到老板,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