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心欢喜和伴侣去登记结婚,却发现自己在民政局系统中“已婚”23年,所谓的“丈夫”自己完全不认识。家住广东的童女士在2019年就遭遇了这样一件荒唐事。今年6月,当地民政局终于撤销了董女士这份被“冒名”的婚姻登记。为什么董女士会被“冒名”结婚?撤销一份婚姻登记为什么需要如此长的时间?
系统显示童女士23年前已结婚 使用曾用名
童女士46岁,在单位担任部门主管,她本打算能遇到现在的男友,人生可以进入新的阶段了,但没想到就在领取结婚证的时候,竟遇到了大波折。
当地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当场向她出示了婚姻登记系统里显示的内容,提示童女士是已婚状态,23年前也就是1996年已经结婚。这下她和男友都蒙了。系统显示的丈夫叫罗某,没有照片,童女士说不认识这个人。童女士注意到,系统里的身份信息中,虽然身份证号是自己的,但是姓名却是以前使用的曾用名。
童女士当即提出,是不是证件申领出错了,希望民政部门可以进行修改。不过工作人员告诉她,要想撤销结婚证,并不只是口头提出这么简单。
当事人童女士:他们告诉我现在的法律自从2003年之后,民政局没有权限解除婚姻登记,只能按照法律程序解除。
工作人员告诉童女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重婚等四种,撤销婚姻登记的情况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但童女士咨询工作人员后发现,她的这种情况还不属于撤销婚姻登记的受理范围,必须通过法律途径撤销已存在的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