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操办丧事期间,他将白酒及甲醇混合物提供给姐姐用于招待客人,致使4名饮用者不幸死亡,多人住院治疗……
11月28日,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当事人将甲醇掺入白酒中用于丧事活动,造成4人死亡、多人受伤的案件。
最终,经法院审理,涉事男子陆某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法院还支持了死者家属的部分赔偿诉请。
▲资料配图据图虫创意
据悉,2021年初,陆某某母亲去世,在操办丧事期间,陆某某聘请“丧事一条龙”操办丧事。丧事结束后,陆某某在收拾物品时,因觉得可惜,便将未用完的液体甲醇燃料与客人喝剩下的白酒混装在塑料桶内一直保存在自己家中。
2022年,陆某某的姐夫阮某某去世,在操办丧事期间,陆某某将存放在自己家中的蓝色方桶内的白酒及甲醇混合物提供给姐姐,用于招待参加丧事的客人。不幸的是,参加丧事的其中4人在饮用该混合物后相继死亡,多人饮用该混合物后住院治疗。经法医鉴定,死亡的4人死亡原因系甲醇中毒导致。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宣判,陆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此后,死者家属作为原告,向花溪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陆某某及其姐姐赔偿死亡赔偿金等费用100万余元。经花溪区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部分赔偿诉请。原告不服提起上诉,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类似事件曾多次发生
2022年3月21日,张某在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丰乐镇石通村五社其弟家为其母亲办理丧事,聘请罗某(男,46岁,丰乐镇人)操办“流水席”。3月20日18时许,罗某在丰乐镇购买了五桶醇基燃料,运至张某其弟家厨房中存放,作为燃料备用,未安排人员看管。3月21日午餐前,邻居王某(男,43岁,丰乐镇人)和梁某(男,34岁,丰乐镇人)在张某其弟家厨房中,把存放的醇基燃料误认为是食用白酒,装入容量为10斤和5斤的白色塑料酒壶,中午和晚上分别提供给客人饮用,致使部分食用者甲醇中毒,造成4人死亡,另有13人在医院接受观察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