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私自熏制腊制品?近日,四川巴中市通江县、南江县发布通告称,城区禁止私自熏制腊制品,熏制腊肉、腊肠等需送到指定的集中熏制点。
两县禁止私自熏制腊制品
指定多个熏制点
且收取加工费或材料费
11月15日,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巴中市环保局、相关街道办、新区管委会,发布了《关于在通江县城区集中熏制腊制品的通告》。通告表示,“随着熏制腊制品高峰期到来,熏制产生的烟尘将污染空气,影响市民生产、生活,并存在火灾安全隐患。为尊重传统、方便市民,同时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熏制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禁止在县城区农贸市场、居民小区院内、楼道、阳台、屋顶以及岩坡旁、路边、河沟等非指定地点熏制腊制品;禁止在县城区内擅自搭建腊制品熏制设施;县城区腊制品实行定点集中熏制。”
▲巴中腊肉(网友视频截图)
通江县的通告中还公布了两个集中熏制点的地址和电话,其中一家注明“熏制限于在该公司购买的肉制品”。通告还提到,凡违反本通告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依法处理。妨碍执行公务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理。通告公布了指定的熏制点及电话,另附有举报电话及相应的处罚措施。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1月20日,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了《关于县城区内禁止熏制腌腊制品的通告》,与通江县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