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中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六大行及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等股份行宣布部分服务减费让利。其后,多家中小银行纷纷跟进,据《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已有江苏银行、苏州银行、兰州银行、贵阳银行、辽沈银行、宁波东海银行等10余家中小银行公告表示,对部分服务价格执行标准及优惠措施进行调整,其中,重点是提升信用卡服务质效。
跟进减费让利
日前,江苏银行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服务价格提升服务质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表示,继续为持卡人免费提供信用卡交易提醒及余额变动通知服务;优化信用卡容差服务;为持卡人提供信用卡普卡和金卡年费补刷等服务。
根据公告,江苏银行自2023年12月31日起,如持卡人当期未全额还款,且未归还部分小于限定金额,限定金额不低于100元(或等值外币)时,视同持卡人正常全额还款。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已为持卡人提供其他同类型优惠服务的除外。
记者进行不完全统计发现,已有10余家中小银行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服务价格的相关公告,均对信用卡容时容差服务进行了调整,其中容时服务多调整为“提供3天的还款宽限期服务”,容差服务限额多调整为100元。
此外,多家中小银行对部分服务价格标准及优惠措施予以调整。兰州银行表示继续免收商业汇票工本费、银行承兑汇票工本费和商业承兑汇票工本费;江苏银行自2023年11月15日起免收商业汇票工本费,同时调整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承兑手续费执行标准,按票面金额的0.05%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