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我在法庭上没有说出事实,阻碍了案件的审理,我以后保证在任何时候都要诚实,不说假话,做一个合格的公民……”法庭上,小玲真诚作出检讨。
原本,小玲母亲向法院起诉离婚,这本是一起并不复杂的离婚案件。但因为小玲隐瞒父亲已经过世这一重大事实,差点酿成一起错案。
经办法官提醒,在民事诉讼中,所有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均应遵循诚信原则,否则,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罚款、拘留等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妻子起诉离婚
却发现丈夫“消失”了
今年2月,王阿姨向广州越秀法院起诉,提出与丈夫赵叔离婚的诉讼请求。王阿姨表示,她和赵叔在1990年结婚,婚后生育了女儿小玲,但赵叔长期不回家,没有承担家庭费用,也不关心她和女儿,夫妻已分居多年。
几年前,赵叔因欠债,哄骗王阿姨签订了《委托书》,私下卖掉了两人共有的唯一房产。当时双方就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未到相关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随后王阿姨没有再与赵叔联系,目前不清楚其下落,也没有其联系方式。
收到案件后,越秀法院依法通过上门张贴、邮寄等方式,向赵叔户籍所在的地址送达诉讼材料,但均无人签收或应诉。穷尽送达方式后,法院依法公告开庭。
开庭时,王阿姨到庭,女儿小玲旁听了庭审。法庭上,王阿姨表示只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双方已经分居多年,没有共同财产,也不需要分割。经办法官刘治家再次仔细询问了赵叔的联系方式,王阿姨说已经多年没有联系,没有其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