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吉首少年小蒋因刺伤霸凌者被羁押336天后获判无罪,他申请国家赔偿,吉首市检察院决定赔偿20余万元,小蒋申请复议后,湘西州检察院维持了该赔偿决定。小蒋不服,向湘西州中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11月17日,澎湃新闻从该案代理人、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王艳涛处获悉,近日法院作出赔偿决定,仍维持此前20余万元的赔偿金额。此外,法院明确了对小蒋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或者赔礼道歉的具体方式:吉首市检察院在小蒋户籍住所地、吉首市第二中学发布相关信息,为小蒋消除影响,吉首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向小蒋赔礼道歉。小蒋关于青春损失、丧失接受教育机会和人身命运轨迹改变等损失的申请,则均被驳回。
王艳涛告诉澎湃新闻,小蒋爷爷对此结果不满,他们仍坚持要追责办案人员,称将向湖南高院申诉。“原本小蒋成绩优秀,在校期间还获得过荣誉证书,长期错误羁押对他造成了很大伤害,如果没有这些事情,他不会那么早辍学打工。”王艳涛认为,案发时作为未成年人的小蒋经历的是以多欺少的校园霸凌事件,但由于办案机关错误办案,导致小蒋人生轨迹彻底改变,办案机关应对其丧失受教育权及青春损失作出赔偿,同时依法对办案人员进行追责。
发生争斗的男生厕所
获判无罪后,曾申请600万元国家赔偿
2019年5月17日,在湖南吉首二中校园男厕所内,时年不满15周岁的初二少年小蒋遭遇同年级15名学生殴打。混乱中,小蒋掏出了一把提前准备好的折叠刀,刺伤了其中3名围殴他的学生,其中两人为重伤二级,一人为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