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益阳市纪委监委11月9日通报7名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近日,益阳市纪委监委深入核查市司法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罗俊伟酒后驾车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了7名领导干部违规吃喝问题。
经查,2023年2月26日至3月3日,益阳市委举办市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第四期研讨班。3月2日晚,参训学员罗俊伟违规组织同期参训的大通湖区委委员、区管委会常务副区长练世宏,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祥胜,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红君,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国奇,政协南县委员会副主席王金辉和未参训的市人大农业委副主任委员谢建军,一同在益阳高新区某私营企业内部食堂聚餐。此次聚餐持续时间约一个半小时,罗俊伟、孟祥胜、陈国奇、张红君、谢建军等5人饮用了罗俊伟自带的白酒,相关人员均未支付用餐费用。餐后,罗俊伟请人代驾送至一私房菜馆与朋友喝茶聊天,然后在凌晨自驾回家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认定为酒后驾车。
罗俊伟等人身为领导干部,在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期间,罔顾干部教育培训纪律要求,违规在私营企业内部食堂聚餐饮酒,特别是罗俊伟心存侥幸,无视纪法红线,组织吃喝、酒后驾车,造成恶劣影响,必须严肃处理。5月17日,公安机关对罗俊伟给予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根据调查情况,经市委批准,先后给予罗俊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练世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红君、陈国奇党内警告处分,孟祥胜、王金辉政务记过处分,谢建军政务警告处分;对负责培训班组织、管理、监督工作的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益阳开放大学、市纪委监委等单位相关责任人员,一并进行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