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公布对福建队和浙江队冲突处罚
11月5日,CBA官网公布《关于对福建浔兴股份、浙江稠州金租队违规情况处罚的函》:
2023年11月4日,2023-2024赛季CBA联赛常规赛第六轮场序55,在福建鲟浔兴俱乐部福建浔兴股份篮球队(简称“福建浔兴股份队”)与浙江稠州金牛俱乐部浙江稠州金租篮球队(简称“浙江稠州金租队”)的比赛结束后,福建浔兴股份队3号球员约瑟夫·杨与浙江稠州金租队6号球员程帅澎互相使用不当言语,并引发后续双方球队人员情绪激化;此后,福建浔兴股份队随队人员李啸进入比赛场地对程帅澎进行推搡,浙江稠州金租队33号球员吴前为阻止李啸使用了不当动作。后经裁判员和双方球队其他人员劝阻,事态平息。
为严肃联赛纪律,根据《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准则》(简称《纪律准则》)第二章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福建浔兴股份队3号球员约瑟夫·杨、浙江稠州金租队6号球员程帅澎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处罚;对阻止对方人员进行推搡时动作不当的浙江稠州金租队33号球员吴前,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处罚。
根据《纪律准则》第二章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对福建浔兴股份队随队人员李啸处以停赛2场、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处罚,停赛场次为2023年11月8日第七轮场序68、2023年11月10日第八轮场序76。
以上人员罚款的缴纳按照《纪律准则》第一章第十三条之规定办理。
此外,福建浔兴股份队教练员朱世龙、16号球员黄艺在上述事件过程中情绪激动,特给予警告。朱世龙作为球队主教练,尤其应该严格要求自我,管理好队员,切实发挥球队责任人的作用。
同时,中篮联(北京)体育有限公司(简称“CBA公司”)要求各俱乐部以此为戒,谨记庄重承诺,持续做好自身参赛人员的教育,确保公平竞赛、文明竞赛,对于比赛期间出现的违反体育运动精神或其它不当行为,将严格依照《纪律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函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