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百姓收费,向来比较敏感。
江苏一地收的“人口费”是个什么费
10月25日,有网友发布信息称,他家所在的江苏苏北某市农村,要求其父母每人缴纳20元“人口费”,而自己由于户口转出,无需缴纳。该网友对收费合理性表示质疑。该网友提供的票据上“负担项目”处填写着“人口×2”,标准为20元,合计金额为40元。票据公章依稀可见“盐城”字样,这位网友此前发布的信息中提到家乡是盐城东台市。
网友所说的“人口费”,有按人头收费的意思。但江苏盐城东台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科(农村社会事业科)一名工作人员回应说,“人口费”是农村约定俗成的叫法,其实是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按其解释,筹资筹劳是两个层面,“筹资”是按照人口收费,从刚出生的小孩到八九十岁的老太太,这个钱都收。“筹劳”是按照劳动力,对在劳动年龄阶段的人收取。“筹资”20元,“筹劳”64元,一个人最多收取84元。该工作人员表示,此费用需要根据村内情况确定是否收取。“有的村集体有钱,就不收了。有的村集体没什么钱,就需要收。”
工作人员的回应,证实了网友所反映的情况属实,但又并不完全是按照人口数来收,并且,收费的名称叫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按照字面意思,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应该是先有具体的项目之后,才能根据该项目商议筹资筹劳。而这些具体的项目,也有一个规定的范围,即主要用于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以及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