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业内专家呼吁房企承诺“无理由退房”的声音再次出现。
在房地产投资和销售持续多月下滑,市场预期处于低谷的背景下,无理由退房能挽回楼市信心吗?
无理由退房=
“七天无理由退货”吗?
无理由退房并不是个新鲜事,早在1995年就已有开发商提出,至今已有28年。
尝试过无理由退房的开发商也很多。除最早应用的SOHO中国外,2015年恒大集团也曾宣布推出“无理由退房”措施,覆盖恒大全国范围内所有楼盘住宅;2020年,受疫情影响大量售楼处关闭,为了让人“放心买房”,富力、花样年、融创中国、阳光城等数十家房企也在部分区域、项目推出“无理由退房”政策。
经常网购的人大多对“七天无理由退货”十分熟悉,买了东西又不想要了,或者不合适,付少量邮费就能退回去,钱则原路退还。无理由退房是否是房子版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呢?
目前来看,并非如此。在实际执行中,看似为买房者着想,提供一次反悔机会的“无理由退房”却常常变味。每个开发商、甚至每个项目执行的标准不同,退款的时间不同,流程也不同。真有购房者想要退房时,开发商就会以“口头承诺无效”“未按期缴纳首付款”“未指明退款期限”等名义拒绝退款或长期拖延,无理由退房往往沦为“有条件退房”,或者“无限期退款”,由此产生大量纠纷。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此前挂出该地区“无理由退房”的五个典型案例:涉及合同藏玄机、退款无期限、退款不退息、隐藏中介佣金、设置退款障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