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崇州一小区大型犬撕咬幼童事件持续引发社会关注。北京市有哪些养犬规定?北京禁养犬名单有哪些?哪些犬能养?哪些犬禁养?养犬时要注意哪些问题?记者查询了相关规定。
北京市实行养犬登记、年检制度。未经登记和年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养犬。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条明确: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禁养犬的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长标准,由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确定,向社会公布。
而根据《关于发布北京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准养犬类的公告》,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和成年体高超过35厘米的犬种,如獒犬、德国杜宾犬、圣伯纳犬、罗威纳犬、阿富汗猎犬、灵缇、苏俄牧羊犬、英国斗牛犬、松狮犬、斑点犬、秋田犬、贝林登梗等均属于禁养犬种。但盲人和肢体重残人饲养的,用于导盲和生活扶助的工作犬,不受35厘米体高的限制。
因此市民养犬前要先了解自己所在地区属于哪一种管理区。还有一些地方不能养犬,如医院、学校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区、县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养犬的区域等。
此外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养犬人也要遵守很多限制性规定。比如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公园、公共绿地等很多公共场所;携犬乘坐电梯时,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还有携犬出户时要立即清除粪便,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