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擅自代工始祖鸟被抓
未经品牌方授权大肆生产销售“始祖鸟”品牌服装,日前,九江市柴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一起假冒名牌案,并将其移送警方处理。目前,柴桑公安已对陈某某、曾某、陈某三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陈某某在位于九江市的沙河经开区经营一家服装公司,2023年春节后,一名曾姓中间人来到公司提出让其代加工冲锋衣,给付加工费43元/件,陈某某表示同意。
民警在涉案企业调查(图/全媒体记者周浔)
6月,陈某某公司代加工200件无牌无标识的冲锋衣后,曾某称老板要求在衣服上绣上“始祖鸟”的商标。陈某某趁机提出增加加工费2元/件,双方一拍即合。
7月,曾某批量提供布料和附件,陈某某在公司开足马力生产带有“始祖鸟”标识的冲锋衣,其间,甚至有“神秘人物”现场指导并采购代加工产品。陈某某还安排女儿陈某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登记出货数量。
据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行为,均属于假冒商标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9月7日,九江市柴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陈某某的服装公司查获2000余件绣有“始祖鸟”标识的成品冲锋衣,并移送警方处理。柴桑公安随即对陈某某、陈某、曾某等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违法行为立案侦查。
在陈某某的服装公司,柴桑公安扣押绣有“始祖鸟”标识的单衣564件、加绒冲锋衣1291件、半成品1706件,以及“始祖鸟”标签、吊牌和拉链27000多个。警方还查明,陈某某公司已发货加绒冲锋衣2063件、单衣234件。
柴桑公安一边积极与九江市柴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始祖鸟”区域营销法务部协调核实假冒注册商标违法事实,同时为固定证据,办案组民警赶赴多地“始祖鸟”专卖店调查询价,经综合鉴定,初认陈某某、陈某、曾某等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违法犯罪涉案金额逾2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