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3名曾在纪检监察系统任职的厅局级干部接受审查调查,他们分别是:辽宁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孙成伟,湖北省恩施州政协副主席、州纪委原副书记周辉军,北京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李振奇。
周辉军资料图
官方公布的简历显示,孙成伟出生于1955年6月,相继在丹东市公安局、辽宁省公安厅法制控申处、朝阳市公安局工作,2009年10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15年6月退休。
周辉军出生于1965年2月,湖北巴东人,曾在恩施州纪委、州政法委工作,2019年7月任州政府秘书长。2022年初转岗州政协,分管提案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李振奇出生于1957年2月,曾任北京市纪委副书记。
10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原组长、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原党组成员潘瑾兴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
潘瑾兴资料图
潘瑾兴出生于1966年3月,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派驻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纪检组组长,钦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民宗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等职。2023年7月,主动投案。
双开通报显示,潘瑾兴背弃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忘记初心使命,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执纪破纪,执法犯法,以案谋私,腐败堕落。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
擅权妄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案件查办、项目承揽、公司经营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