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自媒体的普及和投诉机制的健全,社会举报教师不当行为成功维权的事件时常见诸报端;而不实举报、诬陷、肆意评判、举报滥用等也呈现出增加趋势,影响到日常教学行为和家校关系。如何看待对教师的“扩大化举报”?《中国教育报》10月11日刊发评论。
近日,湖北省一小学教师被举报的新闻引发广泛讨论:有人多次举报该教师开车上下班、上课穿裙子、在校点外卖等。而经核实,该教师并无失德行为。近年来,随着自媒体的普及和投诉机制的健全,社会举报教师不当行为成功维权的事件时常见诸报端;而不实举报、诬陷、肆意评判、举报滥用等也呈现出增加趋势,影响到日常教学行为和家校关系。
校家社是教育的三元主体,学校和教师作为正规教育机构和专业教育工作者,具备专业权威性。但现代社会权利意识不断觉醒,儿童权利和家长权益日益显性化,它不仅包括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权利,也包括对公共教育中是否实现教育公平和对儿童利益的监督权。“举报”作为社会行使教育监督权的一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积极作用。自教育部发布对于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办法以来,部分教师体罚学生、学术不端、有偿补课、收受礼金礼品等失德行为经举报而得以处理,维护了学生的正当权益。
然而,过度维权、扩大举报甚至诬陷教师的问题频频发生。有些诬告教师虐童、性侵等不实举报,引起不当暗示和恐慌。同时,社会上存在一些超越范围与权限肆意评判教师的个人行为、捏造事实诬陷教师制造丑闻、挟个人私愤却要公共资源处理等,让人对教师和教育产生“信任危机”。
一旦被举报,教师和学校陷入巨大舆论压力,要反复自证清白,影响正常教学和教师的职业情感。过度维权、扩大举报等行为,干扰学校与教师正常的权益和教育行为,终会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伤害校家社的信任和关系,影响整体教育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