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登记时,才知自己和一男子“已婚”24年
求助检察机关后,一份检察建议终结了这段无法撤销的“虚假婚姻”
“现在心里踏实了,24年的虚假婚姻状况,终于解决了。”近日,郭女士拿到了民政局作出的《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9月20日,山西晚报记者从侯马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为感谢检察机关助力解决自己“被结婚”的婚姻状况,郭女士特意为检察院送来一面锦旗以示感谢。
自己“已婚”24年竟毫不知情
郭女士的经历多少有点儿“坎坷”。她与亡夫文某于2000年10月,在侯马市浍滨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2015年丈夫因病去世。前不久,当郭女士准备再婚时,意外发生了。
民政局工作人员告知郭女士,她已于1999年与一位叫袁某的男士在浍南街道办事处办理过婚姻登记,婚姻状态为“已婚”,无法办理再婚手续。经过仔细回忆,郭女士想起她与这个袁某确实有过一段相识经历,当年二人曾经人介绍相亲认识,短暂相处后觉得彼此不合适,分开后再无联系。为何与袁某会有婚姻登记,郭女士一点儿也不知情。因该情形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可撤销婚姻情形,民政局无权主动予以撤销,且婚姻登记发生在24年前,早已过了诉讼时效,诉讼之路也走不通。
“想重新组建家庭,又撤销不了这个莫名其妙的已婚状态,真的想了很多办法。”近期,郭女士在了解到检察机关可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后,向侯马市人民检察院递交了监督申请书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