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合猥亵他人,是严重的犯罪情节,轻则被处以行政处罚,重则将面临刑事责任,随着法律的普及,大部分人都是会控制自身行为的。
然而,一名女子在列车上睡觉,感觉到身体不适,起身发现一名男子在动手动脚,察觉不对劲的她当即选择换了姿势。
那么此事应该如何处理?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
李女士独自一人乘坐列车,由于行程有些疲惫,选择了趴在小桌板上睡觉,迷迷糊糊之中感觉到身体不适,“我一下就醒了。”
李女士睁开眼睛一看,对面是一名中年男子,他同样趴在桌子上睡觉,认为是不小心碰到的,不以为意继续睡觉,只是将手往后退了一下。
如果男子是不小心碰到的,这个位置是不会继续触碰到。
不一会的功夫,中年男子将一条腿往李女士身上靠,距离越来越近,之后更是贴在李女士的腿上,这个姿势就很奇怪了,李女士顿时怒火中烧。
李女士还想容忍一下,毕竟是陌生地方,随后将腿往里面挪回去,可是对方仍然没有放弃,继续骚扰李女士。
为了制止男子的无理方式,李女士用水瓶搁在两人中间,用直接的方式提醒中年男人。
前后两次的骚扰行为,让李女士对中年男子很厌恶,苦于是独自出行,还是选择容忍,可是中年男子还以为碰到猎物了,第三次对李女士进行骚扰。
这一次,中年男子将手放在李女士腿上,开始进行抚摸,李女士被惊醒,无法继续坐在原位上,起身向乘警投诉男子的骚扰行为。
乘警从李女士的口中得知这个情况,跟随她到起初的位置上,发现中年男子已经不见了,只能通知其他人找寻他。
通过中年男子的诡异行为,乘警确认了李女士的说法,在厕所找到涉事人员杨某,当时杨某正在换衣服,面对乘警的询问,杨某承认三次对李女士实施猥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