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女士在广西南宁经营着一家店铺。2016年的某一天,一位男性顾客肖某来到店里买东西,由于言语不合,双方发生争吵,肖某一怒之下用高压锅把店里的玻璃门给砸了,卢女士马上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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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到现场的警察决定将两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没成想,在警方的巡逻车里,双方又爆发争吵。一时没忍住,双方由“文斗”升级到“武斗”,肖某铁拳怒打卢女士,卢女士高跟鞋狠砸肖某。肖某堂堂一个大男人,却外强中干,被卢女士砸了个头晕眼花。由于事发突然,车上的警察都没反应过来,没能进行及时有效的阻止,最终肖某眼睛和头部受伤,经鉴定为轻伤八级。
后经过法院审理,卢女士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入狱三年,连带赔偿肖某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20多万。卢女士却宁可吃牢饭,也不付赔偿金。
时间来到2017年底,由于赔偿金还未支付,因此案件还在执行中,法官发现卢女士名下有一套房产在某小区,于是前去查封。查封期满,执行干警准备再次上门时,见到刑满释放的卢女士。
执行干警上门查封
对于支付赔偿金一事,卢女士想不通,她认为自己已经坐了三年牢,并且肖某也有错在身,为什么不去执行肖某?但是执行干警可不是吃素的,干警们以德服人,先是耐心解释,后又好言相劝,终于让卢女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决定支付赔偿金。
今年5月上旬,卢女士和家人带着东拼西凑的20万来到法院,将赔偿金交到法院手里。卢女士最后表示:还完这笔钱,我心里也踏实了。
卢女士支付赔偿金
小编想问个问题,这里为什么不算互殴呢?难道就是因为卢女士用了高跟鞋反击?假如卢女士也用拳头还击,那这算互殴呢还是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