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农村管理者,村书记在推行“一肩挑”制度后,承担了更多的责任和任务。他们不仅要忙前忙后,一心为村民服务,还需要具备全面的综合能力。然而,随着村庄发展的需要和人才振兴战略的实施,国家开始要求各地培养和选拔一些特定类型的人才担任村书记一职。这些人才包括从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致富能手、大学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中的党员。
作为农村的管理者,职务所负责的事情也非常,“一肩挑”全面落实之后,管理者也是忙前忙后,一心为村民做事,但在这一过程中,也发现有些村书记在综合能力方面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为此,咱们国家在人才振兴战略全面推行之后,也发布了多份文件,要求各地区储备一些后备力量。并且也多次强调要注重从从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致富能手、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里的党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
从这几年发布的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的培训计划中也可以确定,咱们国家已经组织工作,指导各地在农村带头人这方面开展了优化提升行动,并且也要求各地加快储备两到三名后备力量,为下一届换届选举的人才做好储备工作。
如果根据的这样的决策部署,那么也基本可以确定,下一届的农村选举,村党组织书记的人选也会从人才振兴战略中所提到的四类人才来选派,选中了直接任职村书记。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国家要要求各地注重从四类人才中选拔呢?其他人不能任职村书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