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中院发出告知书,敦促一对夫妻离异后承担教育责任
离婚案件中,抚养权的归属往往是争议焦点。有时,男女双方会因上诉期间裁判结果尚未确定,一心扑在矛盾纠纷上而忽视了对未成年子女的关爱,甚至导致孩子处于“失管”状态。近日,新京报记者获悉了这样一起离婚纠纷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北京三中院发出告知书,敦促一对夫妻离异后承担教育责任!
北京三中院近日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首次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敦促离异夫妻各自承担好家庭教育责任。
男子刘某与女子潘某原本是夫妻,在他们婚姻存续期间,二人育有一子一女。因二人感情不和,一审法院判决准许二人离婚,子女分别判归两人各自抚养。宣判后,潘某不服提出上诉,要求两子女均由其直接抚养。
二审审理过程中,潘某提出,刘某从未履行照顾孩子的义务,特别是一审后多次不接听女儿的电话,不放心将女儿交由其抚养;而刘某也提出潘某经常打麻将忽视孩子,未能为孩子树立榜样,不适宜抚养孩子。北京三中院发出告知书,敦促一对夫妻离异后承担教育责任!
三中院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后认为,婚生子、婚生女分别判归两人各自抚养,在本案中体现了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应当予以维持。
考虑到本案中父母双方在抚养子女过程中均存在一定的不足,民二庭在向双方送达判决书的同时,向双方各发送《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