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极创引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郭颖(艺名Yamy)相关案件一审判决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极创引力公司诉称,2016年4月,其与郭颖签订9年艺人经纪合约,为其投入了大量资金及人力物力,郭颖于2020年7月提出解约并拒绝履行合约约定的义务,构成严重违约,请求法院判令郭颖赔偿损失1574万元。被告郭颖辩称,其因极创引力公司存在重大违约行为才行使合同解除权。同时,郭颖反诉认为极创引力公司未按约定提供经纪管理合作服务,且发表有损于郭颖名誉的言论,请求判令双方合同于2020年7月解除,极创引力公司向郭颖支付收益分配款1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