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纪委监委对6起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在经营活动中牟利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湘潭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硕科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妻子及儿子从事经营活动提供帮助的问题。2005年至2022年,刘硕科利用担任湘潭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湘潭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违规向相关公职人员打招呼,为妻子林某某代理湖南某科技公司在湘潭市开展“校讯通”业务提供帮助,林某某从中获取巨额利益。2019年至2023年2月,刘硕科利用担任湘潭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影响,违规为其儿子刘某在某集团公司开展水渣销售业务提供帮助,刘某从中获利共计约149万元。刘硕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刘硕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衡阳市人防办原主任、二级巡视员刘检元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帮助其弟弟及外甥女承揽工程项目等问题。2010年至2022年,刘检元在担任衡阳市人防办主任期间,通过违规决策帮助其外甥女贺某某承揽衡阳市人防疏散基地工程中的12个监理项目,通过向项目承包方打招呼帮助其胞弟刘某某承揽该工程幕墙项目并中标二期附属工程(一标),贺某某、刘某某从中获取巨额利益。刘检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刘检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邵阳市新宁县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原局长黄锡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其弟弟、妻兄及妻弟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方面提供帮助的问题。2007年以来,黄锡在担任新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新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违规安排其弟弟黄某参与崀山商贸城步行街项目开发,并帮助其妻兄和妻弟承包该项目相关土建工程;通过提前告知工程项目发包信息、评标方式及向有关公职人员打招呼等方式,为黄某等人在项目发包、工程款支付、工程量增加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上述人等所送现金共计127万元。黄锡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黄锡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所享受的退休待遇,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