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买商用物业不限购。
中房报记者曾冬梅丨广州报道
“目前深圳市非住宅类的商业办公物业、商务公寓等,对港澳居民是放开了。”9月7日上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人士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政策是最近几天才更新的,接下来会告知相关职能部门落地执行。
据其介绍,该中心负责审核购房资格与网签备案,相关政策调整会否对外发布尚未明确,但如果近两天有港澳居民购买深圳市的商用物业,“是可以网签的了。”而放开,意味着“不限套数”。此外,本次放开的是港澳居民,不包括台湾居民和境外人士,住宅的限购政策也未有变化。
根据2007年7月发布的《深圳市国土局关于规范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商品房的通知》,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宅类商品房。而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非自用房地产的,要遵循商业存在的原则,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相关业务。也就是说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非自用商品房,必须要取得两证,一个是《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一个是《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要有房地产投资的营业范围。
深圳一位知情人士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他在9月5日下午就接到了通知,被告知深圳要取消对港澳人士购买商用物业的限制,包括商铺、写字楼和公寓,“网签系统应该9月7日就能调整好。政府可能不会发布相关文件,只做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