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长沙岳麓区教育局发布通报:9月6日下午,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南校区一名学生受伤。据初步调查,系该校四年级教师宋某明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该学生额部受伤。事发后,受伤学生已及时送医治疗。目前,我局已对该校党总支书记和涉事教师宋某明作出停职处理,宋某明正在接受公安部门调查。记者获得一段视频显示:受伤女孩已经清醒,能向医生说出自己的名字。
相关报道
央广网长沙9月7日消息(见习记者黄珂岚实习生牟晓雅)9月7日,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一名家长在社交平台上发声称,一名男老师拿三角尺殴打学生,导致学生头部受伤住院。
该受伤学生亲属表示,孩子伤口达4-5厘米,事发两小时期间,涉事老师一直未告知家长情况,将孩子带到医务室包扎未见效,送往附近医院治疗后才告知家长。目前孩子已完成开颅手术,仍在重症监护室。
截至发稿前,记者获得一段视频显示:受伤学生已经清醒,能清晰回答医生问话说出自己名字,并能活动手脚。
此前,岳麓区教育局发布通报称,据初步调查,系博才梅溪湖小学四年级教师宋某明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该学生额部受伤。已对该校党总支书记和涉事教师宋某明作出停职处理,宋某明正在接受公安部门调查。
岳麓公安分局也发布警情通报:9月6日下午,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教师宋某明(男,40岁)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一名学生额部受伤。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全面开展调查取证。目前,宋某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