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报料称,8月31日,她在下班途中与一辆车牌号为云LAII8警的警车迎面会车时发生侧面擦挂,事发时警车未减速且在事后逃逸,结果交警判定称对方“肇事驶离”。
据媒体报道,洱源县政府工作人员称,涉事警车为大理州洱源县法院车辆,驾驶人为该法院干警。
9月7日上午,洱源县法院工作人员回应上游新闻记者称,会对涉事人员作出处理并发布通报。
肇事的警车。图片来源/当事人微博
当事网友李女士向媒体介绍,8月31日下午3点左右,她驾驶车辆返回洱源县途中,与一辆警车会车,“当时我已经停车准备让他,但是他车速特别快,也没刹车,直接冲过来撞到我的车。发生擦挂后他不仅没停车下车查看,反而直接开车跑了。”
李女士当即报警,等了近一个小时肇事警车才返回现场。“我的车倒车镜给撞坏了,车身也有划痕。”李女士称,事故还造成自己身体轻微伤,同行乘车的同事手臂受伤。从李女士提供的照片看,涉事警车左侧反光镜也有擦挂痕迹。
交警部门判定涉事警车全责。不过,李女士对交警部门认定涉事警车属“肇事驶离”的表述表示质疑,而且目前对方没有给出合适的解决方案。
洱源县交警大队9月3日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8月31日,李某樑驾驶车牌号为云LA118警的小型普通客车,沿弥茨线由南向北行驶。15时30分许,在行驶至弥茨线20公里500米处,与由北向南李某杰(即李女士)驾驶的车牌号为云L*****小型普通客车,在会车过程中发生侧面刮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