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房东彭大姐因急需用钱,便将房屋以170万元的价格售出。万万没想到,租客在得知房屋被卖后,一纸诉状将彭大姐告上法院,要求彭大姐赔偿其20万元。
房东:我的房子我做主,我卖自己的房子凭啥赔你钱?租客:我有优先购买权!网友:又学了一招,讹钱新高度!
近日,浙江杭州一起租房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热议。该案件涉及房东与租客之间的权益平衡问题,引发了有关法律规定和道德底线的思考。
房东彭大姐决定出售自己的房屋,却在租客陆先生的优先购买权问题上产生了纠纷,进而导致了一场引人深思的法律争议。
彭大姐,作为杭州的本地房东,于2022年3月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了租客陆先生,租期为两年。
然而,在家庭急需用钱的情况下,彭大姐在2023年4月作出了销售房屋的决定。
然而,这一决定却成为了一场关于房东与租客权益平衡的法律风暴。
在房屋出售的过程中,彭大姐与陆先生商议约定,只要有人前来看房,陆先生将协助开门。一开始,彭大姐打算以19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陆先生,但双方商议后将价格调降至1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