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9年后,《中国科学院院士行为规范》更新。
近日,中国科学院网站发布了新版《中国科学院院士行为规范(试行)》。据报道,与旧版相比,新版内容由26条增加到33条,更为全面和富有针对性。
新增“5禁止”
与2014年9月29日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会议通过的共五章26条的旧版《中国科学院院士行为规范》(简称“院士行为规范”)相比,新版《院士行为规范》新增一个“禁止行为”章节。
该章节一共5条,包括:
禁止
参与有损中国科学院及院士群体声誉的活动。禁止以院士称号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以院士名义参加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学部和学术团体、学术期刊以外活动。
禁止参加各类应景性、应酬性活动。
禁止参与设置以“院士”冠名的非学术活动场所。
禁止
公开发表与自身专业领域无关的学术意见。禁止参加与本人职务职责和专业领域无关的咨询、评审、评价、评估、推荐等活动。禁止违背推荐、评审、鉴定和评奖等活动的公平和保密原则。
禁止
院士增选中的各种不当行为。禁止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委托推荐、无原则推荐;禁止在院士增选中说情打招呼;禁止与候选人发生不当交往和利益交换;禁止接受各种名目的送礼;禁止参加可能影响院士增选公正性的会议和活动等。
禁止
违反规定与候选人交流增选工作相关事宜。禁止泄露个人收到的与院士增选有关的微信、短信、邮件、信件等投诉信息或材料。
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