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郑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办法》全面启动实施。新政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综合施策,精准施策,有针对性地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让更多家庭“想生、敢生、愿生”。
幼儿3周岁前
夫妻每年各享10天育儿假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构建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努力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和人口规模,《办法》明确,省会要全面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
具体来说:婴儿1周岁以前,每天给予女职工不少于2个小时的哺乳时间。每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在幼儿3周岁以前,每年(周年)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自然日)的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各类工资、奖金照常计算、发放。多胞胎育儿假不累计,育儿假原则上不跨年(周年)结转。女职工产假期满后,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假至婴儿1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入学、入户、入职
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办法》明确,取消社会抚养费及与当前生育政策不相符的处罚规定,入学、入户、入职、信用、评优评先、职级(称)晋升、各类代表和委员的推选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同时,我市将加强人口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依托“数字郑州”建立人口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整合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托育服务、入学入户、婚姻登记、医保社保、死亡销户等信息,实现人口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构建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信息监测体系。
推广分娩镇痛
让生育更安全、更顺利
当下,“怕痛”是部分女性害怕生育的重要原因甚至是主要原因。让生育过程更安全、更顺利、更舒适,也是每位产妇最热烈的渴盼。为此,《办法》提出,我市将推广分娩镇痛服务,规范相关诊疗行为,提升分娩镇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