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据百姓关注报道,24日20时许,四川成都三友路附近,一男子拦车要求被撞并称请司机送其一程。
视频中,该男子在马路中央,朝车流大喊:“撞我!谁撞我,我明天就让家里给你钱。”他还称自己不敢自杀,但不想活下去,想让司机送他一程。
目击者称,事发前男子和其女友吵架,疑似闹分手导致其情绪失控。“女生刚走,他就在大街上吼不要离开我,开视频跟女生说,你不过来我就自杀。”
该男子在路上拦车,拦了一辆又一辆。最后,其女友回到现场,哭着扇了男子一耳光,将其带离。
据了解,私自拦车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情节轻微,会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