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贵州黔西南州兴仁市商人樊强因犯行贿罪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在当地,樊强一直被视为政府融资化债的得力助手和资深掮客,一些民营企业家通过樊强将资金借给兴仁政府平台公司,或者购买地方非标债。樊强获刑的重要原因,是法院认定其在政府项目中获得了高额居间服务费,导致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
近年来,多地政府通过地方平台公司举债,樊强这样的地方债资金掮客如过江之鲫。这些人及其背后的“金主”通过收取服务费和套取利差获得收益,也在某些地方某些时刻被认为是“帮政府解决问题”。
樊强案已然受到广泛关注,也将地方债的危机与乱象再次推到了公众面前。
从“救火队长”到被告
兴仁市不大,面积不到1800平方公里,人口50多万,去年GDP210亿元,在黔西南州仅次于首府兴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