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烟属于国家烟草专卖商品,禁止私人随意运输。8月22日,记者从广西高速交警部门获悉,8月中旬以来,广西高速交警部门相继查处了两起涉嫌非法运输烟草案件。
8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一大队在G72泉南桂林往柳州方向僚田路段,拦截下一辆涉嫌非法运输烟草的豫A厢式货车。
经检查发现,车上装满了烟叶,司机无法出示任何运输许可证件、证明,涉嫌非法运输烟草。面对民警询问,司机王某称,他是通过手机接单,将货从河南拉去广东,对方说是辣椒,给4000多元的运费。
8月16日,经与办案部门核实,涉案烟叶共计4010公斤,价值19.51万余元。桂林市临桂分局经侦大队已立案侦查,嫌疑人王某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8月15日,在兰海高速钦州段,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七大队民警拦截下一辆涉嫌非法运输香烟的粤C小车。
经民警初步检查,发现车内塞满盒装香烟,并且车上没有任何运输烟草的相关手续材料。经过清点,该车内共装运无合法手续的香烟1299条。目前,该案件已移交烟草稽查相关部门作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