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临沂费县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一女子三次向工作人员泼热水,引发热议。8月21日,南都记者从费县官方了解到,该泼水女子为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肖某梅。目前,费县公安局已对肖某梅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21日下午,景区向南都记者表示,漂流前景区会告知游客不要携带容易遗失的物品,发生遗失需游客自行承担。
现场画面。
南都记者了解到,根据现场监控视频显示,8月19日下午,一名身着黑色上衣的工作人员走进办公室,一男子与其进行交谈称,“这不是钱的问题,你现在没对人搞好安全管理。”身旁一女子在加入交谈后,突然情绪激动,连续三次抓起桌上的纸杯,将热水泼在黑衣工作人员脸上。
8月21日,费县官方就此事发布通报称,山东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肖某梅在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漂流时发生碰撞,导致身体轻微擦伤,眼镜丢失。景区协调解决过程中,肖某梅情绪失控,将热水泼到景区管理人员王某平脸上,王某平报警。费县公安局及时介入调查,对肖某梅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21日下午,费县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工作人员就此事向南都记者表示,漂流景区的提示牌会告知游客不要携带漂流过程中容易遗失的物品(如手机、眼镜等),漂流前景区也会和游客签署免责责任书,如果游客执意携带,发生物品遗失需自行承担后果。游客在漂流时也需穿上安全帽、救生衣等防护装备,河水不深且整条河道均有护漂救援人员,该工作人员称,“景区漂流安全系数还是比较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