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一便利店,时间是8月18日凌晨1点多。一身穿白衣穿拖鞋戴着口罩的男子持长刀走进一便利店,对便利店营业员要求把现金全部交出来,真的是惊险万分,等到拿到钱后,有对女孩提出让其“进屋”的要求,这个时候,女孩更加惊恐万分,对其哀求“绝对不会报警”求他不要杀她,放过她,劫匪不为所动,依然要求其“进屋”。
幸好此时,来了一个穿黑色衣服的顾客,劫匪才把刀收起来,假装若无其事的走开,女孩用眼神求救陌生顾客。闻听后黑衣男子立马勇敢的追了上去。
实在是太危险了,尤其是凌晨碰到这种事情,一个女孩想想都要怕的要命。
尤其是在店员把现金都给了他之后,又提到了“进屋”的要求,更是让女店员惊恐万分。只能不停的求饶,告诉劫匪不会报警。
这劫匪也真是另类,穿个拖鞋拿把刀就出来抢劫便利店。
不知道现在到处都是摄像头,真是利令智昏,胆大包天。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等待他的肯定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