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吉安市青原区一女子因为一张自己的照片而被闺蜜“送”进了看守所。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一起来看一下吧。
“警察同志,我最近新买的苹果手机不见了,里面存了好多资料信息,快帮我找找吧!”
8月7日下午15时许,家住青原区的刘女士到青原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警:“我今天凌晨和几个好朋友在KTV唱歌,中途就出去了一趟,回来手机就不见了.....”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开展侦查,推断可能是熟人作案,经过多日的侦查摸排,民警最终锁定了刘女士的闺蜜叶某有重大嫌疑,并在8月10日将嫌疑人叶某抓获,找回了刘女士“伤痕累累”的手机。
被砸坏的手机
原来,刘女士与叶某二人案发前曾同在一处务工,日常生活中互相照料,关系很好,常以姐妹相称。8月7日凌晨,刘女士、叶某二人同时被一个朋友邀请去KTV唱歌,由于叶某近期失恋,心情较为烦躁,唱歌期间看到朋友们都在拍照发朋友圈,想起了刘女士曾拍过自己一张素颜“丑”照,且保存在手机里未删除。
遂心生怨愤,恰巧刘女士手机放在她旁边,便趁人不备偷偷拿走刘女士价值约7000元的苹果手机,走到卫生间将手机坏砸坏,并将手机关机丢进马桶水箱以此泄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