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加价出售商品被罚 处以4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微发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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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加价出售商品被罚 处以4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2023-08-18 互联网微发信息网270
核心提示:中新经纬8月15日电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因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被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4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中新经纬8月15日电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因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被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4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超市加价出售商品被罚 处以4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披露的信息显示,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标示售价与实际售价不一致期间,销售商品情况如下:

“中商亿农西冷牛排”标示售价21.9元/盒,实际售价24.8元/盒,每盒多收2.9元,共售出7盒,多收20.3元;

“盼盼每日坚果”标示售价40元/盒,实际售价88/盒,每盒多收48元,共售出7盒,多收336元;

“海天下黄金虾饼”标示售价31.3元/盒,实际售价31.8元/盒,每盒多收0.5元,共售出5盒,多收2.5元;

“山楂条”标示售价7.99元/500g,实际售价19.96元/kg,共售出0.476kg,多收1.9元;

“金装午餐肉罐头”标示售价9.9元/罐,实际售价14.9元/罐,每罐多收5元,共售出4盒,多收20元;

“飘满堂青花椒”标示售价8.98元/袋,实际售价11.90元/袋,每袋多收2.92元,共售出6袋,多收17.52元。

即,当事人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违法所得共计398.22元。截至目前,当事人未能为消费者退还多收价款。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其罚款4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398.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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