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一居民家发生燃气爆炸 官方通报调查结果
8月14日,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5·11”燃气爆燃事故调查组发布报告,2023年5月11日23时40分左右,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东亚瑞晶苑小区某室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一人受伤。
依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通州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区城市管理委、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支队、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区市场监管局、马驹桥镇政府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提出了事故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受伤人员情况
事故造成1人受伤,伤者姓名:胡某,男,48岁。事故发生后由120送至北京朝阳急救抢救中心,经医院初步诊断为二级烧伤,无生命危险。
(二)房屋出租及天然气使用情况
伤者胡某于2017年9月从房东处租赁此房屋居住至今。2023年初,因原灶具损坏,胡某从网上新购买了一台志高牌智能燃气灶具并使用至今。
(三)抢险救援情况
2023年5月11日23时40分左右,市消防救援总队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立即调派通州消防救援支队、金桥消防站、马驹桥中心镇小型消防站、瑞和路特勤站到场处置,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将胡某救出,移交120送至北京朝阳急救抢救中心,后经医院诊断为二级烧伤。
通州区城市管理委、马驹桥镇政府、区消防支队、燃气四分公司等部门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通报突发事件现场信息,明确现场指挥员、确定岗位人员并布置应急任务。北京燃气集团第四分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四分)接报后立即调派应急人员到达现场,对引入口截门进行停气操作,对事故户进行严密度试验和封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