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至8月2日,北京市遭遇特大暴雨灾害。在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冯振、刘捷、熊丽、刘建民、王宏春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献出了宝贵生命。
为表彰和学习他们的英勇事迹,中共北京市委决定,追授冯振、刘捷、熊丽、刘建民“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为刘捷、熊丽追记一等功。
北京市人民政府评定刘捷、王宏春、刘建民、熊丽为烈士。
冯振,男,汉族,山东汶上人,199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系北京市海淀区北安河消防救援站特勤一班班长、西小营小型站站长,一级消防士消防救援衔。7月31日,冯振在营救被困群众和队员的过程中,因连续作战体力耗尽被洪水冲走,英勇牺牲。应急管理部批准冯振为烈士,国家消防救援局追记一等功。
刘捷,男,汉族,北京人,197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系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三级调研员。7月31日,刘捷在劝导群众转移避险过程中突遇山洪,被卷入洪水,英勇牺牲。
熊丽,女,汉族,江西宜春人,198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系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7月31日,熊丽在救援受灾群众时,不幸被山洪冲塌的墙体砸倒掩埋,英勇牺牲。
刘建民,男,汉族,北京人,197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系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吴庄村治安巡防员,2021年5月加入房山蓝天救援队。7月31日,刘建民在留守班各庄大桥疏导车辆和人员时,被河道山洪围困,因乘坐的橡皮艇侧翻,不幸被洪水急流冲走,英勇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