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贷广告劝农民工借15万元升舱#话题冲上微博热搜,引发网友关注。某演员连发8条视频称自己因拍摄网贷广告被网暴,认为网友不该找他,应该去找广告公司和甲方。被网友批评后,该演员发布了道歉视频(据8月10日上游新闻)。
被网友诟病最多的是,该演员在为某金融平台拍摄的系列短视频广告中四处诱导人到该平台贷款。在这些广告中,农民工因为办理了网络贷款,成功替母亲升舱,带母亲住高级酒店,请朋友吃饭有钱了……似乎只要在网贷App点几下,生活的一切难题都能迎刃而解。但广告没讲清楚这笔钱要怎么还,一切都被“万元日息1.9元”“利息还没有一瓶水贵”等话术,以及每个视频结尾处贷款人的微笑轻松带过。
对于网贷平台、视频平台、广告代理方而言,这似乎是一场共赢的游戏,网贷平台获了客,视频平台得了量,广告代理方有了活。而那些相信了广告,却不了解贷款利息和延期成本的用户们,却无人关心。
面对上述疯狂的网贷广告,不禁让人发出疑问:它合法吗?广告代言人是否真的不用承担责任?如何才能对其进行有效管理?
2019年,央行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强调不得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等“八不得”。广告法第3条、第4条也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上述网贷视频虚构农民工贷款升舱等明显脱离实际的场景,对网贷产品的风险只字未提,借此营造出借钱消费没有风险的假象。这种宣传方式不仅违背勤俭节约的社会良好风尚,更符合虚假广告的特征,属于严重误导、欺骗消费者,已然踏过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