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反间谍法于7月1日起施行,其中的一个亮点是对间谍行为做了进一步充实和细化。
那么按照新法,哪些人群容易成为间谍策反的目标?哪些行为将被认定为间谍行为?普通群众发现间谍行为又该怎么办呢?
女工程师为出轨对象做间谍17年
官员丈夫竟出手协助
哪些人群容易成为间谍策反的目标?境外间谍机构又惯用哪些手段策反这些人群?
黄某是一个潜藏了长达17年的间谍,被抓获前,她是云南省某省直机关工程师。2002年,黄某赴境外留学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认识了一名看似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的男子。尽管黄某当时已经成家,但她还是和该男子有了不正当关系。交往中,对方顺势提出了一些请求。“他说是从事信息咨询工作的,如果有信息资讯提供给他,他可以付一定的报酬。”黄某表示。
在境外男子拉拢下,黄某利用回国探亲的机会收集了一些国内涉密文件并提供给对方。在交往中,该男子获悉黄某的丈夫当时在云南某县挂职副县长后,对方又乘机向黄某提出请她的丈夫李某某也帮忙搜集一些政府内部文件。
在17年时间内,黄某、李某某按照境外上线的要求,分别将工作中接触到的涉密文件私自带回家中。李某某负责对涉密文件进行拍照,而黄某则负责将照片伪装加密,拷入优盘,伺机出境,与境外间谍人员进行秘密交接。
2019年4月,黄某、李某某夫妇被国家安全机关以涉嫌间谍罪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不难发现,境外间谍机关的主要目标是党政机关、军队和军工企业、国防科研院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为了获取情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手段层出不穷,咨询请教、感情拉拢、美色诱骗、金钱引诱,甚至控制胁迫都是他们常用的手法,而那些性格软弱、贪图奢靡享乐的人群往往经受不住诱惑,沦为被控制的对象。
男子受高额报酬诱惑
为国外间谍机构提供情报
曾在某部委从事外语翻译工作的张某,在驻外期间,结识了自称是该国外交部的A某等人。A某等人的真实身份是该国间谍情报机关人员,在与张某熟识之后,以高额报酬为诱惑,通过套取和索要等方式,要求张某提供情报。
张某在明知对方企图的情况下,仍无视法纪,数年间向对方提供了数十份涉及我国内政外交的涉密文件资料,其中绝密级、机密级文件达14份。
2008年,张某辞职前,从单位办公电脑和内部办公网络中搜集文件资料非法携带至国外,其中包含大量绝密级、机密级资料。
2016年,国家安全机关破获此案。
张某的行为就属于典型的间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