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转账记录就是借款?法官:不一定!
说起“借钱”,很容易让人将其与“民间借贷”关联起来,而支付方式多为“转账”。在司法实践中,常常需要区分原、被告之间的“转账”行为是否确系民间借贷。对于这类案件,法官必须从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个证据的证明力以及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定。有转账记录就是借款?法官:不一定!
近日,李某向西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宋某偿还20万元欠款。李某在诉状中称,2020年底,宋某以做生意急需用钱为由向李某借款20万元。由于李某与宋某相识多年且关系一直不错,于是便爽快答应了宋某的请求(未要求宋某出具借条),并通过银行转账将20万元汇入宋某的账户。转眼两年过去了,宋某非但没有还钱的意思,就连借款一事都矢口否认,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虽然民间借贷纠纷中双方当事人间没有订立借条的情形也不在少数,但20万元的借款居然除了转账凭证之外再无任何证据,这一点还是引起了办案法官的怀疑。受理案件后,法官立即联系本案的被告宋某了解情况,宋某的回答印证了法官的猜测……有转账记录就是借款?法官:不一定!
被告宋某辩称,这笔20万元的转账根本不是所谓的“借款”,而是其与李某共同投资的“投资款”。原来,宋某在2020年底经朋友牵线,准备在兰州投资房地产生意,由于当时资金不够,于是拉着好友李某合伙投资,并口头约定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后受疫情影响,投资的房地产项目迟迟没有开工,这笔20万元的投资款也就没了下文。为了证明自己所言非虚,宋某还向法官出示了他和李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其中多次出现“公司业绩”、“回本”、“收益”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