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付款义务,
视司法为儿戏,
居然还给法官寄冥币对抗执行?
亵渎司法权威!
依法拘留!
不付房租成被告
调解协议签订后又违约
毛某与李某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因承租人毛某拖欠商铺租金,不履行合同义务,出租人李某将其诉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在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毛某向原告李某支付合同解除后的各类款项3.2万元;毛某需配合李某办理租赁房屋内的某餐饮店工商登记注销。
调解协议签订后,毛某配合完成了工商登记的注销义务,但未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上述款项。李某多次催讨未果后,遂向闵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亲笔签名却不认账
寄送冥币对抗执行
“没有,我没有同意要付钱。”被执行人毛某在接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电话向执行法官表示,对自己要支付申请人李某3.2万元不知情,只知道在调解过程中,仅需要注销自己名下餐饮店即可,无需支付任何钱款。
“调解笔录中有明确记载付款义务,也有你的亲笔签名……”执行法官在查阅了双方调解笔录后,向毛某释明。
“法院对我限高也好、失信也罢,即便我有钱,也不会给他一分钱。”未等执行法官把话说完,被执行人毛某愤怒地挂断了电话。此后,执行法官多次拨打被执行人毛某电话,一直处于忙线状态。
近日,执行法官意外收到了被执行人毛某寄来的一叠厚厚的材料。拆开发现竟然是一刀冥币及符隶,上面还有对申请执行人辱骂的字眼,表明自己绝对不还钱的态度。
闵行法院认为,被执行人毛某拒绝执行,向执行法官寄送冥币对抗执行,对申请执行人恶语相加逃避执行,其种种行为已经严重妨碍了执行活动,亵渎了司法权威。为维护国家司法权威,承办人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到庭进行谈话,对其释法、说理,同时也对其不恰当的行为进行了训诫与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