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性小谢在两年内遭受了丈夫十六次家暴,最近一次更是导致她身负二十一处伤,断了三根肋骨,十二指肠溃疡,需要在体外挂袋生活。丈夫曾对小谢说:“我已经向我妈交代好了,我会弄死你,再给你抵命。”报警后,小谢的案件被定性为故意伤害,但小谢认为这是故意杀人。
据统计,全球范围内几乎三分之一的女性都曾遭受过伴侣的暴力行为,但她们平均要被虐待三十五次才会选择报警。那么,为什么家暴屡禁不止呢?施暴者常常以冲动为借口来开脱自己,而受害者也常常以对方的冲动为借口来安慰自己。然而,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冲动是施暴者持续施暴的借口。
每个男人都会因为冲动而殴打妻子吗?有一个男人跟妻子吵架后一拳砸向了玻璃,护士在包扎时问他:“你生气就会自残吗?就会砸玻璃吗?”他回答:“不砸玻璃难道会砸我妻子吗?”可见,冲动也有惯性。当一个人心中有爱,即使愿意伤害自己,也不会有意伤害所爱的人。当一个人心中无爱,即使是在冲动之下,伤害他人也是有意的。否则,为什么他只伤害自己的爱人而不是别人或自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