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指控诈骗事件背后:女子幼时街头拾荒为生,14岁生子!
一起看似简单的村支书被一女子诈骗案,背后或存在另外的违法犯罪。
近日,一则关于“村支书被女孩诈骗100多万元”的微博爆料引发关注。7月17日,记者通过被告人刘某某亲属获取的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1997年10月出生的刘某某被控自2016年秋与受害人胡某银认识后,冒充在校学生,隐瞒已经辍学、结婚生子的事实,以索要中学、大学学费等事项为由,先后骗取胡某银143万余元赃款挥霍。村支书指控诈骗事件背后曝光后,有网友称这个女孩真可怜,从小就遭受了这么多苦难,还被这个老男人利用和欺骗。这个老男人明显是有罪的,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山东临沂兰陵县法院于7月7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人刘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刘某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退赔被害人胡某银41.38万余元。
判决书中证人陈某的证言引起网友的注意。陈某证言称,他2012年认识刘某某时,刘某某已有身孕,之后诞下的孩子随他落户。有网友认为,据此推算,刘某某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时,疑未满14周岁。村支书指控诈骗事件背后!
7月18日,被告人刘某某的母亲告诉澎湃新闻,一审宣判后,她已经请律师为女儿写好了上诉状与举报信。由于自己曾在监狱服刑,对女儿刘某某疏于管教,刘某某2012年8月分娩时,未满15周岁,也不知道孩子生父是谁。
同日,兰陵县神山镇镇政府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胡某银此前确实担任过村支书,但现已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