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介绍,日前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出台《〈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调整后的指南降低了等级评定部分门槛条款,使更多养老机构有机会参与评定。
下一步,民政部将指导各地以《〈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为评价工具,全面推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对公办养老机构,要以等级评定为抓手,推动服务质量明显改善。按照《“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有关要求,到“十四五”末评定为一级至二级服务等级的乡镇级公办养老机构、评定为二级至三级服务等级的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建有率均达到80%以上;对民办养老机构,按照自愿申报原则,鼓励参评,并指导各地加强对评定结果应用,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与政策扶持、综合监管工作有效衔接。(总台央视记者 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