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认识的她/他,
你真的了解吗?
在广东,一名男子通过网络陷入“爱河”,短短两个月给恋人支付学费、房租、治疗费、补品费等,累计17万元。到头来,竟然发现心爱的“她”是名19岁的男子!
记者近日了解到,本案历经一审、二审,
均认定冒充女生进行诈骗的男子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恋爱两月后却被对方"拉黑"
2021年7月,阿强在玩网络游戏时,结识了“有缘人”阿珍,并让她陪玩游戏。之后,阿珍主动添加了阿强的微信,两人在微信频繁聊天,很快在网络上确定了恋爱关系。
交往过程中,
阿珍多次编造生病住院、买补品、交学费、交房租种种事由,向阿强索要钱财。
阿强很关心阿珍,对她有求必应,每次通过支付宝扫码给其转账……就这样,
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阿强陆续为素未谋面的阿珍转了17万余元。
直到有一天,阿强联系阿珍,发现已经被拉黑,他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然而,更离谱的事情发生了。阿强报案后,公安机关侦查发现,阿珍实际上是一名19岁的男性。在与阿强“交往”期间,“阿珍”使用从网上下载的美女头像,利用变声器软件与阿强语音聊天,骗取阿强的信任,诈骗钱财得手后,便将其挥霍一空。当然,这样的“阿珍”自然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阿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女性身份与被害人网恋,多次以虚假理由要求被害人转账,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