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一名月薪3万的女子提出离职并最终获得巨额赔偿的新闻在北京引起了轩然大波。据报道,这名女子在提离职后,公司以需要寻找人交接为由,要求她继续工作三个月,然而在期满之后却突然将她辞退。随后,该女子决定通过仲裁途径来维权,最终获得了56万元的赔偿。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近来披露的判决书显示,聂某某(女)自2014年8月1日起入职北京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会所”),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3万元。
2021年9月7日,聂某某通过微信向其单位所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报告,微信聊天截图显示,“你把我的辞职报告签好,我的退伙手续办完我就滚,您告诉我,今天我怎么交接,您不是说我明天不用来了吗”等内容,所长口头回复需要时间找寻其继任者,此后聂某某继续在其单位工作。
同时,聂某某出具的银行流水显示会所于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照常支付工资。然而,时隔三个月之后,会所于2021年12月13日以同意聂某某辞职申请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2022年1月13日,聂某某向北京丰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96万元;支付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13日期间工资差额12.65万元;支付合伙人利润分配权益3.7万元,共计112.35万元。
2022年4月25日,丰台仲裁委员会裁决:会所支付聂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6.76万元;驳回聂某某的其他仲裁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