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白城洮南市振林村村民黄德义私搭浮桥被判刑一事引发关注。一时之间,关于此事判罚是否恰当的争议也在网络上持续发酵。
今早,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德义的申诉已立案审查》,关于黄德义寻衅滋事案件,当事人黄德义向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申诉被驳回后,2023年6月26日,黄德义继续向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2023年6月29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对该案立案,目前正在审查中。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严格依法办理好申诉审查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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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村民私建浮桥被质疑“一罚了之”,吉林洮南回应
吉林村民私建浮桥被拆一事再引关注。7月5日,《农民日报》评论文章追问道,2018年浮桥被拆后,群众的出行难题并未解决,有村民去河对岸种地、运货要多绕路70公里,原本十几分钟的路程得走3个多小时。这么多年来,村民的现实困难就摆在眼前,相关部门留给人“只执法、不办事”的印象。
“搭桥不是想在哪里搭就在哪里搭,需要有等级公路,必须得在等级公路之上才能有桥梁。”7月6日,吉林省洮南市交通运输局一名了解此事的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解释,“不是说村民在那搭浮桥,拆除之后咱们就可以在那建桥,因为那都是乡间地头,建桥不是说搭个拱桥就过去的,必须得有延伸到多少米,涉及等级公路,还要占老百姓的地。”